陕西:安全评价机构资质不达标将被吊销证书

作者: 来源:西安日报 日期:2014/2/13 9:52:45

    为规范安全评价行为,提升我省安全评价机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省安监局近日决定,从2014年2月10日至2014年4月30日,对全省范围内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专项整顿。
   此次整顿的范围为省安全监管局初审上报和批准的安全评价甲级和乙级资质机构。按照要求,对安全评价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时,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财会、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到场,本机构2013年度新增加的安全评价师应携带本人毕业证、职称证、注册安全工程师证等相关证件到场接受检查。经整顿合格的,加盖“年检合格”章。甲级资质机构不合格的,及时报告国家总局;乙级资质机构不合格的,吊销其资质证书。对符合安全评价资质基本条件但个别业务范围不符合规定的,甲级资质机构不予加盖“年检合格”章;乙级资质机构取消个别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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