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0项措施扶持建筑业发展壮大

作者: 来源:中国建设报 日期:2013/12/7 14:12:15

    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该省新近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进行了解读。  
  据悉,《十条措施》结合福建省建筑行业现状,对培育发展龙头骨干企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进程、发展壮大总部经济、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着力打造精品工程、推进建筑科技创新应用、加强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积极财税扶持政策以及建立完善统一开放、规范诚信的建筑市场10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将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优化福建省建筑业发展环境,为该省建筑业转型升级提供政策支持。  
   扶持建筑业发展的《十条措施》有六大亮点:一是重点扶持一批重点骨干施工企业,着力打造“海西建筑航母”企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贷款、保函、融资担保以及上市融资方面予以建筑业企业支持。二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本省企业承接占有率偏低的“高、大、精、尖”、基础设施项目以及新型建设模式项目。加快推动建筑业工业进程,将研究具体建筑业工业化的优惠政策措施。三是发展壮大总部经济,要求各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安排适量用地,作为建筑业企业所需的建设用地,在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时,可设定施工产值、税收作为前置条件。对特级、一级施工企业申请在注册所在地工业园区建设基地的,各级政府可参照工业企业供地的优惠政策给予安排。赋予“建筑之乡”县(市)在产业发展政策方面享受设区市同等权限的待遇。四是着力解决工程职称评审问题,对创建优质工程的项目经理予以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条件人员,按照其获得的注册执业证书情况,破格学历条件分别申报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五是对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可享受省政府已出台的民营工业企业税收奖励政策。对施工企业兼并重组所涉及的费用予以减免。六是针对建筑市场和现场行为不规范,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积极性不强、压力不够的问题,下一步着力推进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建立全省统一的信用评价平台,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形成守信奖励、失信惩戒机制,探索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标投标、资质管理、市场监管、扶优扶强方面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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