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1022家建企被点名通报,实行重点监控,期间不受理资质升级/增项申请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9/8 14:51:43

9月1日,四川省住建厅发布消息,决定对注册人员数量严重不达标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1022家建筑业企业实行重点监督复查。在监督复查期间,这1022家企业将:

被纳入动态核查范围,实行重点监控。

不受理其资质更名、增项、升级等相关申请。

这些企业被实行重点督查的主要原因有:

1)企业注册人员及其它技术骨干数量严重不达标的。

2)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且被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扣分的。

3)企业存在涂改、伪造证书、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资质证书的,且被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扣分的。

4)在工程招投标中弄虚作假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谋取工程项目中标的,且被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扣分的。

5)出租、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在工程承发包中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行为,且被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扣分的。

6)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引发群体性事件,且被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扣分的。

7)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分值在80分以下的(不含80分)。

8)企业达不到安全文明施工生产条件而拒绝停工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且被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扣分的。

9)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其它法律、法规,情节严重,且被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扣分的。

10)近两年发生过重大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且被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扣分的。

11)2016年度重点监督复查为不合格的企业。

此外,根据《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重点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连续两年重点监督管理不合格的企业,将按资质管理要求逐次降低资质等级;三级或无级别的企业直接撤回资质证书。

省外入川企业重点监督复查不合格的,第二年将自动列入重点监督管理企业;连续两年重点监督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其入川资格,两年内不得入川从事建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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