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住建厅通报2015年第三季度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文明和合同履约评价开展情况。质量安全文明评价方面,全省各级评价机构共对3936个可评价项目中的3743个工程项目实施质量安全文明评价,评价率95.1%,其中龙岩市和南平市(含所辖各县、市、区)评价率达100%,对龙岩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南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等2家评价机构及龙岩市、南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2家委托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第三季度质量安全文明评价任务没有完成、履职较差、监管力度弱的长乐市建筑工程文明安全监察站等10家评价机构及长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家委托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合同履约评价方面,第三季度共2748个工程项目实施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对第三季度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工作开展较好,层级指导和督促力度较大的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龙岩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三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予以通报表扬;对第三季度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工作开展较差的古雷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等5家评价机构及其委托单位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