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年度建筑业资质核查纠12项违规行为

作者: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日期:2015/5/22 9:29:41

    从青岛市城乡建设委获悉,2015年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工作已经开始,按照原标准取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注册地在我市范围内的建筑业企业均应参加核查。6月30日考核工作结束。5月31日前核查范围内企业应完成自查和网上填报。
  据了解,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要求,为加强过渡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管理,确保《规定》、《标准》顺利实施,我市开展2015年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工作。
  按照原标准取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注册地在我市范围内的建筑业企业均应参加核查。按照原标准取得的土石方、混凝土预制构件、电梯安装、金属门窗、预应力、无损检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等7个专业承包资质不参加核查。
  具体核查内容包括企业技术负责人、注册类人员、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企业自有技术工人、企业资产和技术装备等是否满足原标准条件。此外,还包括2014年度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具体违规行为包括: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劳务人员工资;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等12项行为。
  据悉,此次审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抽查比例不低于5%。核查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核查时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至6月30日考核工作结束。5月31日前核查企业需完成自查和网上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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